上一篇貼文告訴大家要拒絕合建建商拿地主的土地去貸款。原本以為這是極少數建商才會做的事,沒想到有一位住戶就說他們的合建約真的有這一條,而且她簽了。
還好,這個合約有截止期限。
那麼,請仔細看一下,合建約失效的要件有多少?
是只要過了某個日期,未達全體地主同意,合建約即失效?還是地主需要提出書面要求以終止合建約?如果是後者,請記得發文給對方,最好是存證信函;或是一式兩份,雙方各留一份。
相信人性本善,但也要會保護自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