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可能知道,危老重建的不同方式中,一般而言,以「住戶自建」的獲利最高,最低的則是「與建商合建」。
那麼,應該大部份的人都會選擇「住戶自建」吧。
事實上,在已通過的危老重建計畫中,建商主導的案子很多。
不只因為住戶的觀念根深蒂固 : 蓋房子當然要找建商。
更是因為口說無憑。建商與住戶會簽下合約,照著合約走,讓房子蓋起來。
住戶自建,如果無法以合約規範住戶彼此的權利義務,以及住戶與外部單位的權利義務,可以預期的,在缺乏約束力的狀況下,走偏了、走失了,只是剛好而已。
重建是一件大事,住戶面對它時,難免有困惑、有懷疑、有不安……很正常。唯有開誠佈公說出心中的想法,以公開、公平為原則,讓專業單位協助您,仔細瞭解並同意重建的權利、義務,大家才能攜手同行,一起走到重建成功的目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