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危老重建條例還在立法階段,身為相關業界人士,我們密切注意。並協助有意重建的基地以此條例爭取到更高的容積獎勵,找到合建方,兩年前預售一空。地主坐等新屋重建完成。
「資訊的落差造成財富的落差」,這句耳熟能詳的話,在此得到印證。
最近有不同基地的住戶諮詢危老,就房屋巿場的角度來看,基地條件不是建商喜歡的。換句話說,住戶如果想找建商合建,可能分回的不多,其至根本找不到合建的建商。
怎麼辦?一切都還是回到住戶的動機。為什麼要重建?如果找不到合建方,地主能否以堅強的意志力自建,直到重建完成?和人生滿像的,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