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
加速開發15%獎勵金💰原定申領期限為今年6月底,拆遷戶👩🧑向行政院長陳情,希望獎勵金與年底最後搬遷50%補償金,申請期限往後展延1年。政院同意調整加速開發獎勵金申領期限,由6月底延至10月底。
看起來像討價還價的結果,但客觀地看,其實放寬期限,效果不大。根據桃園航空城✈️地方促進會表示:安置街廓已申報開工為1471戶,竣工116戶,目前已取得使用執照只有14戶。
換句話說,這14戶很有機會先建後遷的,因為取得使用執照📑後,才能向台電與自來水公司申請接水接電,而有水有電的房子才能搬進去住。
政府希望提供獎勵金💰,鼓勵地主👩🧑加速搬遷,但展延期限要考量目前的興建進度,也要考量巿府核發使用執照📑的量能、台電與自來水公司的服務效率,以免讓獎勵金看得到、拿不到。
👉 自建說明會影片💻:https://reurl.cc/NGkVlQ
👉 如果需要協尋鄰地地主,請填寫表單✍️:https://forms.gle/NYdbcLfUBNHwRHCT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