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到地主在群組po出徐其萬議員po的訊息:「地政局說明在113年2月底土地界址確認,民眾可以開始申請鑽探與申請建照。為加速民眾重建,要先蓋房子的民眾可以進場施工。政府會協助臨時水與電。五大管線與道路需在114年2月完成✓不想提早回去蓋的民眾就等道路完成再回去蓋也可以。」原文照登,連打勾勾都保留。
如果您還住在原來的房子,提早蓋比較好,房子蓋好且公共建設同步完成,就從原來的房子直接搬到新房子。
如果您已經搬出去了,提早蓋還是比較好。等公共設施完成再蓋,那時的營建成本一定更高,因為需求變多。
祝您早蓋早享受。
自建說明會影片:https://reurl.cc/NGkVlQ
如果需要協尋鄰地地主,請填寫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NYdbcLfUBNHwRHCT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