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陣子,協助一個社區成立管委會,需要一位所有權人擔任召集人,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,找不到。終於,有一位勇敢的女士挺身而出。
第一次會議流會,因為與會者不到法定標準的戶數。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法,第二次會議順利召開,選出管理委員,管理委員們再互相推選,選出了主委、財委、監委等。
召集人被選為副主委,另一位嫻熟議事的女士成為他們的第一任主委。勇氣帶來能力,眾志成城,看到最好的例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