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過一些老公寓住戶說不想重建的理由之一:以後會有管理委員會,要繳管理費。
咦?有管委會,超好。每個月繳一些錢,就有人負責打理建築物的公共事務,例如洗水塔、洗樓梯、保養電梯等等。
如果是新建案,起造人必須依法成立管委會,並提出一筆費用做為管委會基金。
如果是既成建築,依法成立管委會並向主管機關報備,日後多項公共維修項目,如外牆拉皮、修繕、屋頂綠化等,還能申請政府補助款。
如果您有肯做事的管委會,恭喜您,請珍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