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引進外部投資人,您聽過嗎?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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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進外部投資人,您聽過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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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在老公寓,想[危老重建]有什麼方式?

  1. 自地自建。同一塊地的住戶同意,就一起出錢重建。用政府多給的容積獎勵,彌補重建成本。對地主而言,利潤最大、風險最小。但是想到要向銀行融資,貸款文件簽不下去的住戶,不少……
  2. 與建商合建。住戶出地,建商出錢,一起蓋房子。蓋好了,建商分走一些房子。只是在台北巿的第三種住宅區,四、五樓公寓住戶可能始終沒有建商來談合建,因為不夠分……

以上兩種方式都有瓶頸,第三種方式就誕生了。2019年,金管會放寬限制,容許金融機構旗下的資產管理公司投資國內房巿,為了避免造成房價波動,僅限都更、危老投資,並有金額上限。住戶不必出資,不必與建設公司合建,而是與資產管理公司合建,這樣的資產管理公司稱為「外部投資人」。地主獲利比「自建」低,比「與建商合建」高,最棒的是零風險。不像自建要擔心餘屋銷售的風險,也不像與建商合建要擔心會不會被建商佔便宜,甚至建商倒了變成爛尾樓。

很棒吧,提供想自建又不想貸款的您參考。